罪与罚(4)
金属牙套【骨科gl】 作者:n君
罪与罚(4)
法医花了大约二十分钟对任城进行了床旁评估——查看了他的病历、用药记录、生命体征趋势图,检查了他双侧截肢断端的愈合情况,评估了他的意识水平和配合能力,然后抬起头,对等候在走廊里的沉尉谙说了一句话:“身体状况勉强可以接受简短问询,但每次持续时间不建议超过二十分钟,且需要有医护人员在场。”
精神科医生也对任城进行了一套完整的认知功能和刑事责任能力评估。
“认知功能基本完整,能够理解自身处境和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她站在走廊里,手里握着一份已经反复翻阅过多次的案卷,目光落在重症监护室那扇半掩的门上。
审讯被安排在次日下午。地点没有选在警察局的审讯室,而是直接在重症监护室隔壁的一间小型会议室内——因为任城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被移动太远。
会议室被临时改造过,会议桌被推到墙边,上面摆放着录音录像设备和几盏补光灯。两名侦查员坐在床的一侧,面前摊开着记录本和案卷。她坐在另一侧,手边放着一个透明的证物盒,里面装着那张存储卡、几张现场照片的复印件、以及一份李颂的死亡鉴定报告的摘要。角落里,任城的代理律师和一名特殊教育专家安静地坐着。
两台高清摄像机分别架设在房间的两个对角,红色的指示灯亮着,意味着它们正在工作。
任城被医护人员用轮椅推入会议室,男人的身上还穿着病号服,浅蓝色的棉布上衣,袖口空荡荡的,在手腕的位置被整齐地折迭起来,用别针固定住,脖子上还缠着敷料,气管切开套管的固定带绕过颈后,在侧面打了一个结。
他被小心地转移到那张医用护理床上,床背被调整到一个半躺的倾斜角,麻木冷漠的目光落在前方某个不确定的点上,没有看任何人,没有看摄像机,没有看那些摊开在桌面上的案卷和证物,只是像一尊被放置在房间中央的、沉默的雕塑,既不抗拒,也不配合,只是存在着,用他那微弱而平稳的呼吸占据着那个空间里的一小部分空气。
她给了他大约叁十秒的安静时间,让摄像机记录下他进入房间后的初始状态,也让自己在开口之前,最后一次在心中整理那些将要提出的问题。
“任城,我们是临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的律师在场,全程录音录像。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没有反应。
男人的目光依然落在前方那个不确定的点上,没有移动,没有闪烁,呼吸平稳而缓慢,胸口的起伏在浅蓝色的病号服下隐约可见。
“二零二x年叁月十七日凌晨,你是否持刀前往xx华序的别墅?”
任城没有反应。
“你是否在该住所内对被害人任佑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任城没有反应。
……
“你是否在邶巷疗养院旧址,使用电锯对李颂实施了杀害行为?”
任城没有反应。
连续好几个问题,像叁颗石子投入一片死寂的水面,没有激起任何涟漪。任城躺在那里,目光固定在天花板的某个角落,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看着任城,沉尉谙停了下来,给了那段沉默一些时间,让它自然地展开,自然地填满整个房间。摄像机在工作,红色的指示灯一明一灭,记录着房间里的一切。
沉默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到监护仪的滴答声和呼吸机的低频嗡鸣成为了房间里最主要的声响,长到窗外的光线发生了肉眼可见的变化,长到那种沉默本身变成了一种回答。沉尉谙没有再看任城。低下头,翻开面前的案卷,一页一页地翻过去。
女人最终翻完了那本案卷,合上,然后抬起头,看向那两台摄像机的镜头。
“今天就到这里。”
审讯变成了拉锯战。
一次,两次,叁次。那间会议室,见证了专案组对任城进行的每一次尝试,时间从下午挪到上午,再从上午挪到黄昏。每次任城被推入房间的时候,他的状态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差。
沉尉谙坐在他床边,看着他那双眼睛。
她问了他很多问题。
每一次提问,沉尉谙都会停顿,给足他反应的时间。摄像机红灯闪烁着,记录着房间里的每一秒寂静。
两名侦查员握着笔,悬在记录本上方,等待着那个或许永远不会到来的回应。
任城没有反应。
永远没有反应。
不眨眼。不点头。不摇头。不发出任何声音,面部肌肉没有任何抽动。
他像是死了。
沉尉谙取出邶巷现场的照片,那些喷溅状的血迹,那把沾满血污的电锯,李颂分离的头颅和躯干,地面上大面积的,已经干涸发黑的血泊。她把这些照片一张一张地举到任城面前,让他看。
男人的目光没有在这些照片上停留。
病床上的任城对于他们的试探,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反应。
那个曾经存在过的男人,和病床上这个沉默的空白,仿佛灵魂已经被抽离了的躯壳,像是同一个人,又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拉锯战持续了整整两周。
十四天。
每一次审讯都在消耗着专案组的耐心和任城的生命力。他的身体状态在反复的感染和器官功能波动中变得越来越差,律师坐在角落里,全程沉默——他的当事人拒绝任何形式的沟通,他无能为力,只能履行着程序上的在场义务。
第十五天。
沉尉谙在办公室的白板前站了很久。
白板上贴满了照片、时间线、人物关系图、物证清单。那些碎片化的信息像一张正在织网的蜘蛛的各个节点,有些已经连接起来了,有些还悬空着,等待着被某根关键的线串联。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当一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用沉默来对抗整个世界的时候,法律并没有要求执法者跪下来乞求他的开恩,而是教诲他们去收集证据,去调查研究,去构建一条完整的,排他的,经得起法庭质证和合理怀疑检验的证据链。
正义与否,取决于您。
她的目光在任城那两截白色的,整齐的残端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
今天就到这里。她对着摄像机说。
回到警局,她召集了专案组的成员。
我们放弃撬他的口供。从今天起,审讯暂停。所有人的精力转移到客观证据的完善上。
女人开始在白板上划出新的工作主线,她在白板上每划出一条线,就用红笔在节点处画一个圈。
我们要把这些圆圈全部填满,每一个定罪量刑的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每一条证据,都要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全案证据组合起来,要对所认定的事实排除合理怀疑。
工作在无声中铺开。
而任城,依然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
身体在反复的感染和器官功能波动中变得越来越差,有时他会睁开眼,望着天花板,望着那个不确定的点。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罪与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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